兼具复仇合理性和复仇能力的王子哈姆莱特,为何会在复仇行为的实施上一而再,再而三地犹豫不决?“生存还是毁灭”的问题不只是关乎复仇,甚至不只是关乎哈姆莱特,它是对人之为人的意义的反思与追问。对于哈姆莱特性格中的延宕,且听刘洪涛老师为我们一一道来。


《哈姆莱特》是一出复仇悲剧。主人公哈姆莱特行动的主导动机是替父报仇,这一点非常的明确。

在莎士比亚所处的时代,人们普遍相信,宇宙万物有其等级秩序,而王位继承的长幼秩序,是宇宙秩序中最重要的一环,是神圣不可侵犯的。按王位继承法则,老王之后,王位应该由哈姆莱特继承;克劳狄斯篡权夺位,则是背天逆理之举。因此,哈姆莱特为父报仇,推翻克劳狄斯,有其正当性,是合乎天道的。

同样在莎士比亚时代,新兴的资产阶级还没有强大到足以推翻封建政权的程度,他们需要一个开明的君主,能够维护国家统治,保护资产阶级利益。《哈姆莱特》中,哈姆莱特的父亲无疑是这样一位“好”国王。而克劳狄斯篡权后,宫廷当中奸邪当道,阿谀背信成风,国家内忧外患。从这个意义上讲,哈姆莱特的复仇行动虽在维护封建秩序,但客观上符合时代要求,具有历史进步性。

那么,哈姆莱特是否有能力胜任复仇的使命呢?关于这一点存在争议。歌德曾经说,哈姆莱特的悲剧在于“一件伟大的事业担负在一个不能胜任的人的身上。”这句话有一定的道理。因为当时的哈姆莱特还在维登堡大学读书,涉世未深,政治历练不足,这是一定的。

但是就是在遭遇了这场家国的重大变故之后,在他准备复仇的过程当中,哈姆莱特迅速地成熟起来;他性格当中正直、高尚、机智、勤于思考、善于随机应变的品质,开始发挥作用。奥菲利娅在第三幕第一场,曾经称赞哈姆莱特有着“朝臣的眼睛、学者的辨舌、军人的利剑”,是“国家所瞩目的一朵娇花,是时流的明镜,人伦的雅范,举世瞩目的中心”。

哈姆莱特还深受民众爱戴。在第四幕第三场,克劳狄斯讲到他把哈姆莱特派往英国的原因时,说他“为糊涂的群众所喜爱”,这是克劳狄斯不敢直接加害哈姆莱特的主要原因。在戏剧结尾,福丁布拉斯赞扬哈姆莱特:“要是他能够践登王位,一定会成为一个贤明的君主的。”这些直接或间接的赞誉,也从侧面证实了哈姆莱特的能力和实力。

那么,现在问题来了:复仇合乎天道正义,他又有能力做到,但是哈姆莱特却一再犹豫、延宕。从行动上看,疯癫是他的精神状态的展示,也是他决定复仇所采取行动的第一步,但这第一步就有消极、退守的成分,而且是霍拉旭无意中提醒的。他用戏中戏证实了鬼魂的话,而戏班子是他偶然遇上的。

克劳狄斯独自祈祷的时候,哈姆莱特本来有机会杀死他,却找了一个借口,认为此时杀死他,等于送他进天堂,就这么把仇人放过去了。克劳狄斯想借英王之手除掉他,他所做的只是自保和让国王的两个爪牙去送命;回到丹麦再次见到克劳狄斯的时候,竟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似的。克劳狄斯利用比剑再次借刀杀人,他简直是迫不及待地投到罗网中去。最后他杀死克劳狄斯,是偶然的机遇促成的,并非他深思熟虑的结果。

延宕和他被动地接受命运的安排,以及消极迎战是联系在一起的。他的延宕甚至使他自己都感到痛苦。在剧中,有几处内心独白,就揭示了延宕的痛苦。第一次是在第二幕,他希望戏班子晚上上演《捕鼠机》中的“贡扎古之死”一场。当舞台上只剩下他一个人的时候,他诅咒自己的延宕:他说:“啊,我是一个多么不中用的蠢才!”“可是我,一个糊涂颟顸的家伙,垂头丧气,一天到晚像在做梦似的,忘记了杀父的大仇。”你看,他自责的勇气很大,可是呢在行动上却仍然犹豫不决。

另一次自责是在第四幕。挪威王子福丁布拉斯率挪威军队借道丹麦去进攻波兰,为争夺一块弹丸之地不惜兵戎相见,这件事给哈姆莱特以强烈的刺激。他痛斥自己过于审慎甚至懦怯,迟迟不能动手。他决心“从这一刻起,让我摒除一切的疑虑妄念,把流血的思想充满在我的脑际。”可实际上呢,仍然不见他行动。

第三幕第一场当中那一段著名的“生存还是毁灭”的独白,是表现哈姆莱特延宕性格的经典。此时的哈姆莱特已经预感到克劳狄斯就是杀父凶手,意识到自己复仇的责任重大而且艰巨,甚至可能付出生命的代价;同时在一系列变故之后,他对社会人生的认识发生巨变,他看到这个世界远不是自己曾经以为的和谐美丽,而是充满欺骗、虚伪、奸诈和血腥。

在绝望和痛苦中,他想到自杀。但不论是为复仇而死,还是自杀身死,死后的世界如何?灵魂会不会遭到更大的痛苦?对于这样一个涉及宗教的问题,哈姆莱特不得不认真考虑。“生存还是毁灭”表面看似乎有两个选择,其实哈姆莱特并没有打算放弃复仇大任,接受现实,苟活于世,他只是对未知的来世感到不安。